我覺得你自己,好像已經,回答自己的問題了。
這個問題可能要分成兩個,第一個是跟長期交往的伴侶分手;第二個是在沒有任何人「犯錯」的狀況下分手。
這兩種情況,通常都是我們會認為「沒有分手需要」的狀況,所以當你跟身邊的人提到,大家通常都會勸和不勸離,跟你說說七年之癢或是講說是倦怠期撐過去就好了,考量到這個周圍環境,加上長期交往對象通常會養成共同生活的習慣,就變得很難去提分手。
我們很習慣一種想像就是一段關係如果沒有問題,就應該一直持續下去,因為持續下去就是關係的預設值,如果沒有問題,為什麼這個關係要中斷,所以當有人要分手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個人「做錯事」。
但,這其實是造成很多怨偶甚至是分手後暴力的想像,明明只是戀愛關係的不再持續,卻演變成誰對誰錯的個人價值評斷,好像分手或被拒絕了,就等於自己被否定了。
而擔心否定對方的人,也被緊緊綁著,不想當那個歸咎者。我不知道你是否也是因為如此覺得很難提分手。
但其實從這位投稿者的文字(我在粉專有稍微換一下語氣)我覺得你其實自己已經下定決心了,只是尋找不到契機,那這時候,我也就只能勸你——就做吧。
就好好的跟對方說真的不是任何人的問題,但對方可能也無法諒解,這時候,我也只能勸你,那就把那個「錯」攬在自己身上吧。因為你是知道的,其實沒有人有錯,但如果他不知道(或他無法理解)這樣或許會讓他覺得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