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問答】雙方對於關係認知不同時,這樣打砲算合意嗎?

這個問題我們要分成三個層面來談︰

首先是法律層面,這部份因為我不是專家啦,簡單來說以現行還不算積極同意的模式,只是因為雙方對於性關係的認知不同,應該是不構成性侵,但實務上怎樣,我就不知道了。

但即使是積極同意的模式,我個人也不支持這種因為希望發生性關係之後可以交往但最後沒有交往的性行為等於性侵。

一開始就講法律就是把我自己的立場講清楚,後面我們再進入重點。

接著就是親密關係中「合意」的面向,我當然認為任何關係在進行前都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但就算說清楚講明白,也不代表沒有任何一方會受傷,或是一定就會照你們的契約進行。

打個比方來說,如果我跟一個男人做愛是因為他說他可以硬二十分鐘以上,結果實際上發生後,他就是沒有辦法硬二十分鐘或是雖然他硬了二十分鐘但都只會猛撞完全找不到重點,我可能很失望,但這還是不代表我沒有「合意」,這充其量就是個爛砲,而我們的人生總是會碰到幾個爛砲。

最後就是「爛砲」這個面向,就是也不是說只要違反了契約怎樣就一定是爛砲,例如說他跟我說他可以硬二十分鐘但沒有硬二十分鐘,可是剩下的時間都用高超手藝來湊,那就不僅不爛,可能還可以登入名人堂。

我的意思就是,性跟親密關係都是一直在變動的關係,藉由協商與溝通中互動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狀況,法律不是唯一也不應該是唯一在意的底線,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去溝通跟了解在關係當中所有參與者的意願。

所以今天你問我說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只是想打砲但他知道另一個人是因為覺得兩人互相喜歡才發生關係,因此他刻意沒有講清楚讓自己有砲打,確實我會覺得這個人很爛,就是如果今天身邊有人碰到這種事我可能也會一起嗑瓜子罵對方爛。

可是要說這個就是沒有「合意」我又覺得太重了,畢竟當下雙方都是同意發生性關係的,同樣的雙方也同時擁有不想跟你繼續親密關係的意願。

所以這只能說是一個不愉快的狀況,那如何避免這個不愉快的場景(或避免自己成為一個別人口中的爛人)我覺得可能還是需要事前盡可能地說清楚。

說清楚本來就不是只包含要不要戴套或什麼姿勢,也包含了你們對於這段關係的想像是什麼,對於彼此的定義是什麼,越清楚了解自己與對方的意願,無論是想要愛、想要性或「我都要」的人,都更能夠找到自己想要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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