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應該助印給全世界(特別是亞洲)男人的書。
韓國作者四月天(사월날씨)在書中一直不停強調,她並不是一個運氣特別差、宛如狗血電視劇,更沒有什麼會讓人看完之後產生悲憫同情、聞之落淚的悲慘處境。她的狀況可能比起很多韓國(或亞洲)女人都還要「好」,又或者充其量只是日常、平均值,即使如此,她還是感到痛苦。
我們在討論性別平等或父權體制的時候,常常會拿出一些可稱之為典範的故事,這些故事,通常是某些即使是偏向保守或父權的人都難以為之抗辯的事件,像是N號房、鄧如雯案等。藉著這些女性的苦難,許多像是性暴力、家庭與親密暴力,或是這幾年的「數位性剝削」等相關法案與政策,才能夠為人看見其重要性。
當這些法案通過之時,許多人便會覺得性別平等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在下一個重大案件出現之前,性別沒有什麼問題,我們少數在新聞、Dcard或社群網站中看到的零星誇張故事,不過就是個案或每個人自己的選擇而已。
《控告婚姻:妻子的起訴書》告訴我們,當婚姻仍然是以父權體制為前提,那是一個漫長的受苦,這種苦並不直接、也不立即,甚至很多時候是以「為你好」或「期待」來展現的,它不展現在身體或直接的言語之上,而是一種看不見卻能實際感受的方式出現在女人的生活之中:當妳想要過著與妳的男性同胞差不多的生活時,妳就是必須付出更多代價——無論是身體上還是情緒的勞動。
總要強調「沒有過得特別糟」
在本書中,作者「必須」一直強調自己並沒有「過得特別糟」,她的公婆就是普通的公婆,並沒有特別差,甚至是可以溝通的,她的丈夫也是個善良的好人,還會為了她去閱讀女性主義者的推特。當她跟身邊的人聊起她的婚姻跟家庭生活時,往往會被認為是個「幸運的女人」——可是,為什麼「沒有過得特別糟」好像變成是對女人的恩賜?好像當妳希望能夠與妳的男性伴侶平起平坐、一起共同生活、做為一個「人」(像是一個男人)被尊重與平等對待時(例如過年也回自己家、在生涯規劃上受到同等重視、家事共同分擔)就會被認為是幸運?但明明,任何男人只要一出生,基本上就被這樣對待,他們卻不會因此被說是「幸運」的男人。
做為一個已婚的女性主義者,每當我跟人討論我的婚姻生活時,我也常常被說「妳沒什麼好抱怨的」,好像因為我的伴侶會洗碗、我過年時可以回自己老家吃飯,就應該感激涕零,感謝上天給我的恩惠,閉嘴好好享受自己的生活。
問題是,當輿論或路人認為只是被平等對待的女人很幸運,這不就是問題之所在嗎?明明我們所求並非特權,而是平等,卻被描述得像是中了樂透頭獎一樣。
這種描述,也讓這群女人承受了「妳是幸運的」「妳是獨特的」的額外負擔。她的公婆、丈夫被描述得特別良善,才能夠讓她像一個人、而不是一個附屬品般被對待,也因此,她被預期應該要在情緒上付出更多,例如更應該誇獎自己的丈夫與公婆、更對他們懷抱感恩之心。看似平等,實際上卻是對這群女性在情緒與情感上有更多的要求、罪惡感的負擔。
削蘋果、醃泡菜與年夜飯
我不是說我們這些「幸運的女人」不該對願意抵抗傳統的伴侶抱持愛與感激。只是在對抗傳統的路上,無論是哪一方,都困難重重,而做為在既定習俗上居於弱勢的一方,嘗試去對抗傳統是更困難的。
作者曾自問,為什麼要擔心自己不會削蘋果?我想到我結婚的時候,也曾經自問類似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女人並沒有一定要在公婆家做些什麼,公婆也沒有明確要求媳婦應該要怎樣,但就是會站在廚房不知所措,或就算待在客廳,內心也充滿罪惡感,好像自己應該去做一些什麼。
即使跟伴侶講好或排練了很多次這些場景該如何應變,但這些應對都實在太不穩固,最後常常因為「傳統的方式最容易」,或「迴避衝突」的前提下,忍不住開始以傳統媳婦的標準來想像及要求自己。等到離開公婆家,女性主義的自我與那個在現場的自我,彷彿分裂成兩個主體,前者冷靜分析(甚至同情)後面那個自我。媳婦這個身分,彷彿是與自我異化的他者,只是用來遂行社會意志的工具。
不僅是媳婦,當公婆開始產生了「我是公婆」的想像,或許也在無意識中成為了自己以及子女所不曾理解的樣子。
書中提到了一個很有趣的詞:婆家新創企業。指那些原本並沒有的傳統,因為兒子「娶了」媳婦後,就突然開始意識到應該要這麼做,因此新發明出一個既存的傳統,書中提到的就是「醃泡菜」。作者說在與丈夫結婚前,婆家並沒有醃泡菜的習慣,結果他們婚後,突然就開始出現了這個「傳統」。這些「新創企業」並不新,在「媳婦」這個角色存在以前,也並沒有任何意義;但「媳婦」出現後,原本不必要存在的「傳統」,突然被賦予了意義。
以台灣最常見的年夜飯來說,今天若其他朋友(或僅是交往對象)跑到彼此家打牙祭,這個舉動鮮少延伸出其他涵義,可一旦結婚後,過年時去誰家,無論怎麼決定,都突然充斥政治意涵,都去公婆家代表了傳統封建,都去娘家似乎是標新立異,而各去各家則是一種性別平等表演。
吃年夜飯的人沒有什麼改變,年夜飯本身或許也沒什麼改變,但因為婚姻關係的確立,年夜飯便有截然不同的意義。
「真正的」孝子
行為的意義不僅造成內心壓力,好像只要透過運動跟心理諮商就可以排除一般,若說年夜飯或「醃泡菜日」還算是能勉強撐過去的一天。孝順,便是社會持續藉由賦予行為道德上的意義,提供了丈夫剝削妻子勞動的利器。
這也是為何我認為本書最值得助印的段落,就是作者提到「父權制中真正孝子的樣態」,作者從丈夫身上看到了:孝順的本質,就是迴避衝突,兒子不想耗費力氣說服父母或讓父母理解,於是讓老婆來替自己盡孝道。
坦白說,我覺得這邊所提到的狀況不限於男性。在整個東亞地區,或是深受儒教文化影響的地區,我們對於孝順的想像正如作者所言,與其說是與父母建立深厚的情感連結,倒不如說是在面對父母的權威之下,學會如何迴避衝突。性別的差異展現在,丈夫可以藉由婚姻,將迴避衝突後產生的責任外包到妻子身上,而妻子不行。
婚姻讓他們理所當然地把關懷父母的責任外包出去,而不回過頭去溝通或改善自己與父母的關係。當代戲劇或網路上的文章,將開口閉口把媽媽放在嘴上、以父母之標準來擇偶的男人稱為「媽寶」,但若認真看待這些「媽寶」會發現,他們通常並不願意、也沒有能力去幫父母做這些事情,例如他們還未娶妻前,也不會願意為了媽媽趴在地上擦地板,或負責烹煮三餐,他們宣稱的對父母的愛,往往建立在對妻子的壓迫,再將妻子對自己父母的勞動占為己有,成為自己孝順的證據。
這也是為何,很多男人將「沒有得到一個妻子」視為自己在當代遭受壓迫的證明,因為上述勞動的承包單位消失了,他們就必須照顧自己的父母、去面對、協調親代與子代的衝突,甚至負責起照顧自己的任務。
也因此,不願意進入婚姻的女人被認為自私,但進入婚姻卻拒絕擔任承包商的女人也自私——特別是那些在婚後還希望能夠持續戀愛狀態的女人。
控告婚姻,但還是愛你
無論流行文化如何將婚姻塑造是「戀愛最好的結局」,只要我們稍微注意一下名人離婚的新聞或身邊各種流言蜚語就會發現,婚姻中的人仍想維持戀愛狀態時,就會被指責是自私、幼稚。這不是很矛盾嗎?明明就是因為戀愛才結婚的,最後卻要放棄戀愛、放棄自我,去成為另一個並非一開始與對方走入關係的那個人。
我從不後悔與我的伴侶結婚,從我們交往開始,他一直都是這世界上最支持我、最了解我的人,但我在婚後確實對婚姻產生了質疑,因為婚姻所造成的「意義上的改變」不會因為你遇到的都是好且良善的人而有所停滯,而這個意義上的改變,正是造成許多女性在婚姻與家庭中痛苦的原因。
所以,控告婚姻,並不是因為不愛——反而是因為愛,才期待我們能夠看見真實的彼此,能夠在最適合彼此的關係當中與彼此相處,而不是照著社會既定的腳本演出。
原文刊載於 OKAPI閱讀生活誌。